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,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,并報國務院批準,自2010年1月1日起,我國將進一步調整進出口關稅稅則,主要涉及最惠國稅率、年度暫定稅率、協定稅率、特惠稅率以及稅則稅目等方面。
據了解,2010年我國將繼續(xù)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減讓承諾,降低鮮草莓等6種產品的進口關稅。繼續(xù)對小麥、玉米、稻谷和大米、糖、羊毛、毛條、棉花等7種農產品和尿素、復合肥、磷酸氫二銨等3種化肥實施關稅配額管理,對關稅配額外進口一定數量的棉花繼續(xù)實施滑準稅,稅率維持不變,對尿素、復合肥、磷酸氫二銨繼續(xù)實施1%的暫定配額稅率。繼續(xù)對凍雞等55種產品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,稅率維持不變。
調整后,我國關稅總水平仍為9.8%。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為15.2%,工業(yè)品平均稅率為8.9%。至此,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降稅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。
為推動經濟結構調整,促進能源資源節(jié)約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,適應經濟社會發(fā)展需要,2010年我國將對600多種產品實施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,主要包括煤炭、花崗石、磷礦石、天青石等資源性產品。
同時,2010年將繼續(xù)對天然橡膠實施選擇稅,并適當調低從量計征的稅額標準;繼續(xù)以暫定稅率的方式對石油、稀土、木漿、鋼坯等產品征收出口關稅;繼續(xù)對尿素、磷酸銨等化肥征收出口關稅并在國內用肥淡旺季適用不同稅率。
為擴大雙邊、多邊經貿合作,2010年我國將依據中國-東盟、中國-智利、中國-新西蘭等自由貿易協定以及《亞太貿易協定》,對原產于東盟十國、智利、巴基斯坦、新西蘭、韓國等國家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比最惠國稅率更優(yōu)惠的協定稅率。在內地與香港、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框架下,對原產于港澳地區(qū)且已制定原產地優(yōu)惠標準的商品實施零關稅。同時,我國將繼續(xù)對原產于老撾、埃塞俄比亞等41個最不發(fā)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施特惠稅率。
此外,在符合世界海關組織有關列目原則的前提下,對進出口稅則中部分稅目進行了調整,增列了硫酸羥胺、重組人胰島素、食品級冰乙酸、速凝永磁片等稅目。調整后,我國2010年進出口稅目總數將由2009年的7868個增至7923個。(來源:證券時報) |